> 文章列表 >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今天【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登上了全网热搜,那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2、评级满分为100分,各评级模块的分值权重如下:公司治理(20%),资本要求(20%),风险管理(20%),行为管理(30%),业务转型(10%)。

3、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上年度评级全部工作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

以上就是关于【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